圍觀?。?!“呷哺呷哺”維權 狀告“吧哺吧哺”
原告呷哺呷哺公司訴稱,其系國內知名的吧臺式涮鍋連鎖企業,經合法授權享有第4762343號注冊商標及第4762344號注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其發現吧哺吧哺火鍋店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美團網上以“吧哺吧哺”的名義銷售團購火鍋套餐及代金券,令消費者造成混淆,使消費者誤以為吧哺吧哺火鍋店提供的服務與呷哺呷哺公司存在關聯關系,侵害了其依法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另其認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網絡服務商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為吧哺吧哺火鍋店的侵權行為提供了平臺,構成共同侵權。原告認為,二被告的行為給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訴訟費用共計50萬元。